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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民营工委成立于2003年7月7日(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受区委委托,统一领导和协调我区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区民营工委与区总商会、辖区企业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接受区委领导,向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探索新形势下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我区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领导成员的任免,指导其按期换届选举。
(三)指导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负责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中的党员教育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对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五)领导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协助区委统战部做好全区民营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协助区人事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做好全区民营经济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七)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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